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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0-29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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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需要的資料
方法發(fā)明要指出工藝流程、步驟、原料組成和配方、工藝參數、產品標準、檢測方法和實驗結果等。配方及參數范圍表示。指出技術上的優(yōu)點和效果,可以用例如,產量、品質、收率(產率)、質量、精度、效率、抗病性等提高的數據說明,也可以用節(jié)省能源原材料、有利于環(huán)保、降低勞動強度、縮短生育期等的數據說明。
發(fā)明專利
一般的情況下,在發(fā)明專利公開后,申請人如果獲悉有的單位或個人實施了他已經申請專利的發(fā)明,可以先發(fā)一個通知,說明該發(fā)明已經申請專利,要求對警告后的實施行為支付適當的費用。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警告通知的問題,但在實踐中,通常應當這樣做。如果實施單位接到申請人的警告通知后,以有關發(fā)明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為理由拒絕支付適當的費用,
專利權擁有人的權利
轉讓其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的轉讓,是法律賦予專利權人的一種權利。專利法10條規(guī)定,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專利權,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可以全部轉讓,也可以是部分轉讓。另外,專利法10條第2、3款對專利權的轉讓也作了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