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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2-1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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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離婚后過戶需要什么材料
1、婚姻期間利用購買的房屋屬于夫妻間,辦理產權證的時候還是要辦理至兩個人的名下,等到出證之后結清并解除后憑經公證的離婚協(xié)議就可以辦理離婚分割登記。
2、婚后買房先辦理至夫妻雙方名下,婚后買房之后再離婚的略過這一手續(xù),結清銀行并解除,一次性付款或已結清相應銀行的略過這一手續(xù)。
3、需要帶上以下資料:《離婚協(xié)議》(需公證)或《裁定(判定)》中有關房產歸屬的條款;《》;兩邊《》;原房子辦理的有關證實,到房管部分處理權屬改變手續(xù);到辦理的銀行處理按揭(義務)人便更手續(xù)。
離婚途徑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xié)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xié)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xiàn)在離婚協(xié)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yǎng)權歸屬、撫養(yǎng)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xié)商一致,只能去起訴離婚,由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yǎng)權歸屬、撫養(yǎng)費給付、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歸屬等問題。
對于這種房產他的風格來說,夫妻雙方可以先嘗試一下協(xié)商解決。
法律依據:
《人民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可以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