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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2-22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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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公約
歐洲是專利制度最早的發(fā)源地,從1474年威尼斯誕生世界上第1部專利法,到18~19世紀歐洲各國專利法的相繼頒布,相互間在立法思想上較為接近,為國家法之間的協調及歐洲專利公約的最終形成奠定了基礎。歐洲專利公約的形成帶動了成員國之間專利體系的一體化。
隨著歐洲各國經濟、科技的發(fā)展,逐漸顯露出統一協調歐洲各國專利法,建立一個從申請到授權一體化專利制度的熱切愿望。經過幾十年一波三折的磨合與磋商,終于在1973年由歐洲14國在德國慕尼黑簽訂了歐洲專利公約,并于1978年正式生效。目前,歐洲專利公約成員國已達19個。
歐洲專利公約是一個地區(qū)性國家間專利組織,只對歐洲國家開放。歐洲專利公約為各成員國提供了一個共同的法律制度和統一授予專利的程序。審查程序采取早期公開、延遲審查及授權后的異議制度。提出歐洲專利申請時,可以指i定一個、幾個或全部成員國。一旦依照公約授予專利權,即可在所有指i定的成員國生效,與指i定的各成員國依國家法授予的專利具有同等效力,歐洲專利權有效期是自申請日起20年。然而,這僅僅是一個負責審查和授予歐洲專利的公約,對于歐洲專利的維持、行使、保護,以及他人請求宣告歐洲專利無效,均由各指i定的成員國依照國家法進行。
中國專利法與歐洲專利公約比較研究
本文從專利審查的機構及方式、申請和審查所采用的語言、申請專利的程序、審查的標準和專利保護的效力幾方面對中國《專利法》與《歐洲專利公約》進行了一些初步的比較研究,重點介紹了《歐洲專利公約》及歐洲專利局的審查實踐與中國專利法規(guī)及中國國家知i識產權局審查實踐的區(qū)別,供我國專利工作者前往歐洲申請專利保護時參考。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是指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圍。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法律明確規(guī)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劃清專利侵權與非侵權的界限,既有利于依法充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又可以避免不適當地擴大專利保護的范圍,損害專利權人以外的社會公眾的利益。
(一)發(fā)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是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為準,也包括與該必要技術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確定的范圍。
等同特征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 包括兩層含義:
1.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權的保護范圍,須以其權利要求為準,即以由專利申請人提出的并經國務i院專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為準,不小于也不得超出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的范圍。
2.說明書及附圖對權利要求具有解釋的功能,可以作為解釋權利要求的依據。但是,相對權利要求而言,說明書及附圖只具有從屬的地位,不能單以其作為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的基本依據,基本依據只能是權利要求書。
(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這一規(guī)定表明,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體現該產品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為基本依據。需要說明的是,外觀設計專利權所保護的“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范圍,應當是同類產品的范圍;不是同類產品,即使外觀設計相同,也不能認為是侵犯了專利權。
我國專利法所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有三大類: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fā)明創(chuàng)造要取得專利保護必須符合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實用性的要求。我國專利法第5條規(guī)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不授予專利權"。專利法第25條規(guī)定;5項技術不授予專利權:①科學發(fā)現。②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③疾病的診斷和治i療方法。④動物和植物品種。⑤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發(fā)明創(chuàng)造完成后,不能自動得到專利保護。要想獲得專利權,還必須向專利局提出申請。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申請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申請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以及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應寫明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及其所屬的類別。專利局收到發(fā)明專利的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發(fā)明專利申請白申請日起三年內專利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經實質審查沒有發(fā)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做出授予發(fā)明專利權的決定,發(fā)給發(fā)明專利權證書,并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fā)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應當做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fā)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并予以登記和公告。自專利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6個月內,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的,均可以請求專利局撤銷該專利權,被撤銷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發(fā)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i院起訴。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得知或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