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fā)布時間:2021-03-30 07:55  
【廣告】





塔吊司機每天上、下班,都必須檢查各高強度連接螺栓(特別是基礎部位)及鋼結構焊縫、各連接銷軸(包括開口銷)、各動滑輪、鋼絲繩、起重制動裝置、安全裝置等重要部位(件),發(fā)現隱患及時報告或排除,嚴禁帶病使用。
每星期應對塔吊各標準節(jié)連接螺栓緊固一次、塔吊垂直度測量一次。
塔吊使用的鋼絲繩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型塔吊的要求,有毛刺的要及時更換。

工地塔吊事故有哪些預防措施? 具體的塔吊事預防措施網也有很多,不外乎是作業(yè)人員的培訓考核,安全操作規(guī)程,特殊天氣應急預案等。這里就不針對塔吊來說了。約翰遜(W.g.jon)認為:判斷到底是不安全行為還是不安全狀態(tài),受研究者主觀因素的影響,取決于他認識問題的深刻程度。許多人由于缺乏有關失誤方面的知識,把由于人失誤造成的不安全狀態(tài)看作是不安全行為。7、塔尖安裝完畢后,必須保證塔身平衡,嚴禁只上一側塔臂就下班或離開作業(yè)現場。一起傷亡事故的發(fā)生,除了人的不安全行為之外,一定存在著某種不安全狀態(tài),并且不安全狀態(tài)對事故發(fā)生作用更大些。
斯奇巴(Skiba)提出:生產操作人員與機械設備兩種因素都對事故的發(fā)生有影響,并且機械設備的危險狀態(tài)對事故的發(fā)生作用更大些,只有當兩種因素同時出現,才能發(fā)生事故。
吊車司機非要強行作業(yè),安全員怕出事死命拉著不給作業(yè)…其他答主說的很,但我覺得他們有些書面了,道理和法律上來說,確實吊車司機應該是主責,但實際車出事,搞死人了,真正處罰起來,吊車司機有一定的責任,違規(guī)操作,但到時主責會是安全員,然后是現場監(jiān)理,然后是項目經理和總監(jiān),為什么這么說,你自己看看新聞,哪次違規(guī)操作引發(fā)的特大安全事故后面的處罰逮捕名單是有把工人的名字寫上去的?多臺塔機之間的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塔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塔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反正實際真的出安全事故了,一般在一線違規(guī)操作的工人反而是很少被追責的,所以在我以前待過的工地,經常都是工人隨心所欲,毫無安全意識,

鋼絲繩做吊索時,利用吊鉤、卡環(huán)鉤掛重物上的起重吊環(huán)時,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6倍;塔吊安裝后,應進行整體技術檢驗和調整,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當吊索直接捆綁重物,且吊索與重物棱角間已采取妥善的保護措施時,吊索的安全系數應取6~8;當起吊重、大或精密的重物時,除應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外,吊索的安全系數應取10.當鋼絲繩的端部采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應小于300mm插接繩股應拉緊突出部分應光滑平整且在插接尾部留出適當長度用金屬絲扎牢。當采用繩夾固接時,鋼絲繩吊索繩夾少數量應滿足下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