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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09-2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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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國聯(lián)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認定的正規(guī)報廢汽車單位。
陳某遂將登記車主劉某、實際車主冒某、肇事司機朱某、保險公司統(tǒng)統(tǒng)告上法庭,索賠3400余元。 【裁判】認為,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的賠償限額內賠償原告陳某的損失。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外的損失由原告陳某、被告冒某按責承擔。被告劉某雖系登記車主,因無過錯,依法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被告朱某作為雇員,其造成交強險限額外的損失應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擔。 【法官點評】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五十條的規(guī)定,在連環(huán)買賣車輛且未辦理過戶手續(xù)的情況下,因為原車主已經(jīng)

天津國聯(lián)報廢車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認定的正規(guī)報廢汽車單位。
車輛快報廢買賣當解除
案例
為了規(guī)避承擔事故賠償責任,部分肇事的受讓人可能會在事故發(fā)生后,將機動車進行轉讓,將責任轉嫁給沒有償付能力的受讓人(具體手法:將車輛轉讓協(xié)議的簽訂時間提前到交通事故發(fā)生前)。另外,現(xiàn)實生活中還存在機動車登記所有權人、前手受讓人在明知機動車為拼裝、已達到報廢標準或者為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還惡意進行轉讓的情形。如果受害人懷疑存在轉讓,應當將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的前手追加為共同被告,以便查清事實,便于追索賠償,尤其有無存在轉讓人無法查明或下落不明等情形。

后面的法律責任問題是在,把利益轉交回正規(guī)報廢單位,給你五百元了事!通常收二手報廢汽車的商家會當著你面把發(fā)動機號碼,車架號碼打掉給你看完,讓你賣得放心?!?/span>
們幾乎一致認定,正規(guī)報廢單位給車主的報酬太低,才是汽車報廢問題的關鍵所在,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問題就必然存在,人們也會想方設法地淡化車輛安全隱患問題。而在很多人看來,所謂“正規(guī)報廢單位”的壟斷性地位,對利潤的追逐,則是問題的元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