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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2-1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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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才作的安全注意事項:
a、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鈞、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b、開車前,必須嗚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或報警;C、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d、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guān)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檢修橋吊應靠在安全地點,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和閘”的警示牌。地面要設圍欄,并掛“禁止通行”的標志。
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橋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diào)整。運行中發(fā)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guān)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鎖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