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1-06-18 06:04  
【廣告】





對于多層民用建筑和工業(yè)建筑1.空氣中含有容易起火或危險物質的房間,其送、排風應采用防型的通風設備。送風機如設在單獨隔開的通風機房內(nèi)且送風干管上設有止回閥,可采用普通型通風設備。2.排除有燃燒和危險粉塵的空氣,在進入排風機前應進行凈化。對于空氣中含有容易的鋁、鎂等粉塵,應采用不產(chǎn)生火花的除塵器;如粉塵與水接觸能形成性混合物,不應采用濕式除塵器;3.有危險粉塵的排風機、除塵器,宜分組布置,并應與其他一般風機除塵器分開設置。(2)擔負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煙分區(qū)排煙時,應按防煙分區(qū)面積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小時。
高層建筑設置防煙、排煙設施的范圍1.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排煙設施。⑴長度超過20m的內(nèi)走道;⑵面積超過100平方米,且經(jīng)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防排煙設施是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按規(guī)定其施工應由消防設施施工單位承擔,但很多項目的防排煙設施施工均是由空調(diào)專業(yè)施工單位負責安裝。⑶高層建筑的中庭和經(jīng)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2.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獨立的機械加壓送風設施:⑴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⑵采用自然排煙措施的防煙樓梯間,其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⑶封閉避難層(間);⑷建筑高度超過50m的一類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居住建筑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排煙口應設在頂棚上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且與附近安全出口走道方向相鄰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5米,設在頂棚上的排煙口,距可燃構件或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排煙口平時應關閉,并應設有手動和自動開啟裝置。廚房的排風機一般應選用離心風機,廚房的排風管應盡量避免過長的水平風道。防煙分區(qū)內(nèi)的排煙口距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 超過30米。在排煙支管上應設有當煙氣溫度超過280度時能自動關閉的排煙防火閥。排煙風機應保證在280度時能連續(xù)工作3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