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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0-06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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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有什么區(qū)別呢?
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有什么區(qū)別呢? 首先用工關系的不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之間。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歸屬在派遣單位,不在用人單位。 第二,簽署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是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發(fā)生勞動爭議,由勞動者和工作單位雙方處理。 解釋:派遣工是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去工作,發(fā)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雙方處理。 第三,五險一金的繳納問題。派遣員工的五險一金可以由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繳納。并不需要由用人單位強制繳納。 第四,工資發(fā)放的原則不同。對在職職工而言,用人單位須按月支付工資。但是對于勞務派遣員工而言并不是必須如此。可與派遣單位協(xié)商支付費用(非工資屬性)。 注:我國《勞動派遣暫行規(guī)定》第四條: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shù)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shù)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雙方存在的法律責任
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雙方存在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勞務派遣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所謂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之后,將該勞動者派遣到用工單位從事勞動的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在這種特殊用工形式下,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揮勞動者從事勞動;用工單位直接管理和指揮勞動者從事勞動,但是與勞動者之間不建立勞動關系。

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
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需要注意什么? 勞動者在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時,一定要避免“空白合同”,擦亮眼睛看清勞務派遣單位及用工單位是誰,再下筆簽名。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約定與派遣工作有關的諸如“派遣崗位和人員數(shù)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的數(shù)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等事項。勞動者在簽訂合同時,也要完全了解以上這些信息,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勞動派遣合同的期限不能隨意約定,必須為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