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fā)布時間:2021-08-02 20:38  
【廣告】





報關流程
查驗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并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jù),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jiān)管方式。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huán)節(jié)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fā)現(xiàn)申報審單環(huán)節(jié)所不能發(fā)現(xiàn)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huán)節(jié)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tǒng)計和后續(xù)管理提供可靠的監(jiān)管依據(jù)。從《進出口稅則》商品分類體系角度看,這些貨物幾乎涵蓋了從一類到第二十類的所有商品,出口貨物種類之多、行業(yè)跨度之大,在其它形式的進出口貿易中極為罕見。海關查驗貨物后,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等。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xù)。是海關代表國家在口岸,根據(jù)《海關法》和國家其他進出口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監(jiān)督合法進出境貨物和運輸工具的重要管理職權,也是海關完成征收關稅、制止zou私wei法、編制海關統(tǒng)計等各項任務的基礎。
征稅
根據(jù)《海關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均應征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征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并于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xù)。
云南報關一站式服務,報關公司哪家好,就選瑞麗市嘉瑞貨運代理 有限公司,我們有的一站式服務,為你解決困擾,歡迎新老客戶來電咨詢!
報關程序
進(出)口貨物許可證。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制度,是對進出口貿易進行管理的一種行政保護手段。中國與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一樣,也采用這一制度對進出口貨物、物品實行全方面管理。必須向海關交驗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國家主管部門隨時調整公布。諸如藥品檢驗,文i物出口簽定,金銀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貴稀有野生i動物的管理,進出口射擊運動、shou獵用槍i支dan藥和民用bao破物品的管理,進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屬此列。凡按國家規(guī)定應申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的商品,報關時都必須交驗由對外貿易管理部門簽發(fā)的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并經海關查驗合格無誤后始能放行。但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所屬的進出口公司、經國務yuan批準經營進出口業(yè)務的個部位所屬的工貿公司、個?。ㄖ陛犑?、自治區(qū))所屬的進出口公司,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進出口商品,視為以取得許可,免領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只憑報關單即可向海關申報;只有在經營進出口經營范圍以外的商品時才需要交驗許可證。
檢驗檢疫制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ju與海關總shu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檢驗檢疫貨物通關制度,通關模式為“先報驗,后報關”。同時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將啟用新的印、證書。
報關常用通關名詞解釋大全
貨管監(jiān)管:簡稱貨管。是海關代表國家在口岸,根據(jù)《海關法》和國家其他進出口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監(jiān)督合法進出境貨物和運輸工具的重要管理職權,也是海關完成征收關稅、制止zou私wei法、編制海關統(tǒng)計等各項任務的基礎。
貨運監(jiān)管的基本制度:對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及其所載貨物,進行審單(申報)、查驗、征稅、放行構成貨運監(jiān)管既相互制約又相對獨立的統(tǒng)一整體,是貨管的基本作。
查驗(檢查):是以經過審核的單證為依據(jù),對貨主申報的內容進行直接實際的核實和查對,除有特殊規(guī)定準予免驗者外,進出境貨物的運輸工具均應接受海關的查驗,它為打擊zou私wei法情事及為征稅、統(tǒng)計提供實際監(jiān)管依據(jù)等方面有著重要的作用。
單貨相符:在辦理進出口海關手續(xù)時,經查驗貨主申報的進出口貨物的單證與實際進出口貨物相一致,習慣上稱為單貨相符。
單貨不符:在辦理進出口海關時,貨主申報的進出口貨物單證與實際進出口貨物經核實不一致,習慣上稱為單貨不符。
報關企業(yè)面臨的挑戰(zhàn)
√擴大信息渠道
對于其它形式的進出口貿易,報關企業(yè)基本是通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fā)貨人來獲取通關申報所需的貨物信息,并以此為基礎完成通關申報工作。而在對外承包工程項目方面,承包商雖是出口貨物的發(fā)貨人,但其對于貨物信息的掌握實際非常有限。對于出口貨物的把控,他們更加關注設計標準、原材料采購、制造商資質、出廠檢測、交付期限等較為宏觀的規(guī)范程序層面。雙方共同商定貨物的受損程度或修理費用(必要時,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確定),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基數(shù),確定賠償金額。因此,對于貨物的成分含量、生產工藝、結構布局、工作原理、功能用途等為完成出口通關申報所必須掌握的信息,承包商不可能深入細致了解。
為此,報關企業(yè)應改變以往的工作模式,積極擴大信息獲取渠道,在與承包商保持業(yè)務接觸的同時,還應主動與其上游延伸、設備供應商甚至工程項目設計單位取得聯(lián)系,更加及時、廣泛、準確地獲取與出口貨物相關的信息,為、地完成出口通關申報工作提供支持。